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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12月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12-01 浏览次数:

各专业学院、各位考生:

根据《安徽省考试院转发教育部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皖招考函〔2022〕168号文件要求,鉴于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结合我校属地疫情防控政策(如合肥至新桥校区的公共交通暂停),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,同时合理安排2022年下半年CET考试,力求应考尽考,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安排

教育部考试院已安排12月10日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增加一次“加考”(不再另行组织报名)。我校对下半年CET考试分为两个批次进行:

第一批次:12月10日;

第二批次“加考”:2023年上半年学期开学初,加考时间及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部考试院另行安排。

二、考生安排

1.第一批次(12月10日):目前在校已报名考生;

2.第二批次“加考”(2023年上半年学期开学初):目前不在校已报名考生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在校报名考生应考尽考,不得无故缺考,否则停考一次。

2.参加第一批次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批次“加考”,若因疫情防控原因两个批次考试均无法参加的考生,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和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退费。

3.参加第二批次“加考”考生由学校统计上报,学院无需统计报名参加“加考”考生。

四、特别说明

1.由于目前我校新桥校区所在区域的公共交通暂时停运,目前该考点的考生暂不安排参加第一批次考试,统一参加第二批次的“加考”。

2.我校将积极联系上级组考部门,争取变更“加考”考生的考试校区为芙蓉路校区,以方便“加考”考生考试。

3.学校还将2023年上半年毕业综合考试和毕业补考与全国英语四、六级考试“加考”在同一时间段安排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竣,请各专业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,各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,尤其是目前不在校的考生,全面细致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说明工作。

2.教务处会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,主动对接各学院,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工作。

教务处

2022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