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搜索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通知公告 -> 正文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4-14 浏览次数: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印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教职成(2016)3号文件要求。我校将为2019级实习生购买实习生意外伤害保险,按每生10元经费预算,请各学院预留经费备用。另将2019级实习生信息的电子版(见附件模板)于4月23日前报送医保办陈老师QQ邮箱,492573516@qq.com。
校医院
2021年4月13日